[shì lǐ]
事物的道理。
《管子·版法解》:“慎观终始,审察事理。”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杂文》:“ 仲宣 《七释》,致辨於事理。” 清 恽敬 《答蒋松如书》:“谓 敬 不屑为足下作序,则甚非事理也。” 鲁迅 《坟·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》:“凡有所说所写,只是就平日见闻的事理里面,取了一点心以为然的道理。”
事情,事项。
宋 司马光 《乞不贷故鬭杀札子》:“ 张志松 只为 张小六 寃执呪駡,事理至轻,遂殴本人致死,并是鬭杀,於情理皆无可悯。”《宣和遗事》后集:“前日已曾遣人将到北国皇帝圣旨,所议事理,如何更无一言相报?”
[shì lǐ]
[shì lǐ]
[shì lǐ]
真正可鄙的是那些不明事理,胡乱造谣生事的势利小人。
[shì lǐ]
意义 [yì yì]
1.语言文字或其他信号所表示的内容。
2.价值;作用:积极的~。探讨人生的~。一部富有教育~的影片。
原理 [yuán lǐ]
带有普遍性的、最基本的、可以作为其他规律的基础的规律;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。
情理 [qíng lǐ]
人的常情和事情的一般道理:不近~。~难容。话很合乎~。
理由 [lǐ yóu]
事情为什么这样做或那样做的道理:~充足。毫无~。
道理 [dào lǐ]
dào lǐ的又音。义同“道理dào lǐ”。
事体 [shì tǐ]
1.〈方〉事情。
2.事情的体统。

词典释义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