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zhāo gòng]
供出犯罪事实。
《元典章新集·刑部·偷盗》:“勾责得 王葛四 招供:先於 至元 二十七年窃盗 分宜县 刘十一 苧蔴。”昆剧《十五贯》第三场:“小刑可耐,大刑难捱。若不招供,夹棍相待!” 陈残云 《山谷风烟》第十一章:“我全招供啦。”
供词。
鲁迅 《朝花夕拾·<狗·猫·鼠>》:“从去年起,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。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《兔和猫》;这是自画招供,当然无话可说。”
[zhāo gòng]
[zhāo gòng]
[zhāo gòng]
在铁的事实面前,他不得不招供。
[zhāo gòng]
承认 [chéng rèn]
1.对某种事实或意见、说法表示肯定、同意、认可。
2.国际上指肯定新国家、新政权的法律地位。
认可 [rèn kě]
许可;承认:点头~。这个方案被双方~。
供认 [gòng rèn]
受审讯者承认所做的事情:~不讳。
招认 [zhāo rèn]
(犯罪嫌疑人)承认犯罪事实。

词典释义: